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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活動目的:
高齡長者,若能在晚年有子女承歡膝下,早晚噓寒問暖,是再溫馨不過的,期待透過三代同堂表揚活動,讓「親情不是負擔,而是力量的加乘」傳遞到每一個角落的家庭中,創造現代性的家庭親情觀念。
◎選拔對象及資格:
(一)選拔對象以家庭為單位,凡合於選拔標準之三代同堂孝親家庭楷模,由各村里辦公處、當地機關、學校、團體負責推薦或自薦至鄉市公所(以戶籍在各該鄉、市者為限,每一單位以一戶為限,並不得重複)。
(二)報名者尊親年滿65歲,且已三代同堂住滿15年以上(含15年),家庭和樂,堪為鄰里楷模之家庭。
(三)居住型態以同住或是同鄰而居皆可,表揚重點著重彼此三代的互動與照顧的感人事蹟,且具有現代孝道的三代溫馨家庭。
(四)各鄉市公所應邀請轄內有關機關、學校及團體共同組成評選委員會,就各單位薦送之三代同堂孝親家庭楷模代表,依照評審標準公正、客觀評審選拔。
(五)各鄉市薦送之三代同堂孝親家庭楷模代表分配如下:
1.馬公市公所:15戶。
2.湖西鄉公所:10戶。
3.白沙鄉公所:5戶。
4.西嶼鄉公所:5戶。
5.望安鄉公所:2戶。
6.七美鄉公所:2戶。
◎推薦方式:
由本府函請相關單位推薦,推薦表及相關資料提送本府社會局參加選拔。
◎推薦日期:
由本府函請相關單位推薦,並於本府及社會局網站刊登本實施計畫及推薦表,以公告週知,推薦表及相關資料於97年10月30日前送縣政府社會局。
◎表揚活動:
(一)時間:預定97年12月13日上午9時30分。
(二)地點: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。
(三)表揚方式:表揚大會將以溫馨、隆重、歡樂為基調,並以莊重、幽默的方式來呈現三代同堂孝親家庭楷模精神。
◎獎勵辦法:
頒發獎牌(座)1面、禮品1份。
◎主辦單位:
澎湖縣政府。
◎承辦單位:
澎湖縣政府社會局。
◎協辦單位:
各鄉市公所。
※本活動計畫實施內容下載(PDF)
※本活動楷模選拔推薦書下載(WORD) |